岗位职责:
1.集团总部岗位:参与常规审计,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;
2.出具审计报告,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整改建议;
3.负责集团公司违规行为的监察和处理各类投诉的监察工作;完善公司整体的监察规范及流程;
4.审计监察中心其他常规性事务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.38岁以内,本科及以上,审计学,刑事侦查学,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优先;
2.在集团性公司2年以上企业审计、监察工作经验;
3.要求熟悉财税法规,内部审计、监察程序和公司财务管理流程;
4.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、分析能力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;
5.服从集团调动。